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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组织法草案首先表明国家的制度是新民主主义,是由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中国境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这是大家所同意的。现在只须解释一个问题,就是国名问题。在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草案上去掉了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民主”二
字,去掉的原因是感觉到“民主”与“共和”有共同的意义,无须重复,作为国家还是用“共和”二字比较好。辛亥革命以后,中国的国名是“中华民国”,有共和的意思,但并不完全,可以作双关的解释,而且令人费解。现在我们应该把旧民主主义和新民主主义区别开来。因为在辛亥革命时期,俄国十月革命尚未成功,那时只能是旧民主主义的。在那以后由不完备的旧民主主义进步到完备的新民主主义。今天,为了使国家的名称合乎国家的本质,所以我们的国名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的国家是属于四个民主阶级的人民民主专政,反动的封建阶级、官僚资产阶级的分子不能列入人民的范围。等到他们彻底悔悟和改造后才能取得人民的资格。中国的少数民族也应该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内,承认他们的自治权。因此,我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国名是很恰当的。
既然国名重新定了,是重新纪元呢,还是采用公元纪元?
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上没有讲到,这将在第一届全体会议上讨论决定。
关于国家制度方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的国家是不是多民族联邦制。现在可以把起草时的想法提出来,请大家考虑。中国是多民族的国家,但其特点是汉族占人口的最大多数,有四亿人以上;少数民族有蒙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夷族、高山族等,总起来,还不到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十。当然,不管人数多少,各民族间是平等的。首先是汉族应该尊重其他民族的宗教、语言、风俗、习惯。这里主要的问题在于民族政策是以自治为目标,还是超过自治范围。我们主张民族自治,但一定要防止帝国主义利用民族问题来挑拨离间中国的统一。如英帝国主义对西藏及新疆南部的阴谋,美帝国主义对于台湾及海南岛的阴谋。不错,这些地方是有少数民族的,但是他们一向是在中国领土之内。清朝压迫少数民族的政策,是对满族以外的民族进行欺骗和屠杀。北洋军阀政府继续了这样的政策,国民党反动政府更加深了这样的政策。我们应该改变这样的政策,把各民族团结成一个大家庭,防止帝国主义的挑拨分化。陈嘉庚先生这次到东北参观,同时也到了内蒙古自治区,他回来后说现在内蒙的汉、蒙二族合作得很好,犹如兄弟一样。这消息我们听了非常高兴,这足以证明我们民族政策的成功。
任何民族都是有自决权的,这是毫无疑问的事。但是今天帝国主义者又想分裂我们的西藏、台湾甚至新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希望各民族不要听帝国主义者的挑拨。为了这一点,我们国家的名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不叫联邦。今天到会的许多人是民族代表,我们特地向大家解释,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同意这个意见。我们虽然不是联邦,但却主张民族区域自治,行使民族自治的权力。这一次民族方面的代表的确是比较少,这是一件遗憾的事,原因是有好些少数民族的地方还没有得到解放,不容易找到代表来。内蒙古是解放了的,它便有了双重的代表,少数民族方面的代表和区域代表。
关于政权制度方面,大家已经同意采用基于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现在凡是通过普选方式产生出来的会,我们叫做大会,例如人民代表大会。凡是通过协商方式产生的会,我们就叫做会议,例如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会和会议名称的区别就在这里。将来人民代表大会,是要经过普选方式来产生的。关于普选,本来应该做到普遍的、平等的、直接的、不记名的投票,但这对中国现在的情况来说,是非常困难的。
在资本主义国家里,有许多不是普遍选举的现象,例如根据阶级、民族、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性别等给普选加以种种限制。这种选举我们不要,我们要做到真正的普选,不分性别,不搞种族歧视,不分宗教信仰,不论财产多寡和教育程度的高低,只要达到适当年龄,没有其他特别原因,便可参加普遍的选举。关于直接选举的问题,中国是全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直接选举目前实在不容易办到。至于平等这一项,假如按人口做比例也不行,农民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那么选出来的代表就会大多数是农民,这种情形还不能够适应于今天革命的形势和要求。不记名的秘密投票方式,依照目前人民的文化程度来说,也是做不到的,许多地方只能用举手或投豆的方式。由于有上述种种的情况,我们只能强调提出普选一点,其他各项有待将来条件成熟时再逐步实现。单就普选一点,三年后能不能真正做到,还是一
个难题。中国革命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我们只能逐步由客观条件成熟的地区先行普眩关于政府组织问题,中央人民政府的组织系统是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下面分设许多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来分工的。这一点相信大家不会反对,而我们所要反对的是旧民主主义的议会制度,因为它不是事前协商,只是便于剥削阶级政党间互相争夺、互相妥协、共同分赃的制度。他们幕后分侵略殖民地的赃,分剥削本国劳动人民所得的赃,争夺不休。而我们却是长期合作,不是彼此互相交替。辛亥革命后,袁世凯、曹锟、段祺瑞等都搞过议会制、总统制等方式,结果换来了封建买办的专政。这种痛苦的经验教训,在座的陈叔通老先生、沈钧儒老先生,都曾亲自体验过。到了一九二四年,国共合作,中国才找到一条好路,于是便有了轰轰烈烈的大革命。而到了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情况又不同了,那时,大家为民主拼命奔走,也仅仅得出了一个伪宪法,真正的民主是没有的。这是我们都亲身经历过的经验教训。
现在,根据我们民主集中制的组织系统,在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它是经过民主方式产生的。而对工作的经常指导,又是集中在由民主方式产生出来的主席身上。主席下面的组织,首先是政务院,其他还有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署。
政务院底下,设有三十个单位,这个数目看起来很不少。
清朝只有六个部,后来又分为八九个部,北洋军阀政府的国务院,也只有八九个部,但每个部下面却设有许多机关,有些机关连部长也管不了,直接由最高当局来指挥,造成官场上互相冲突、互相牵制的现象。这种情形,我们新中国是不允许的,所以政务院下设有三十个单位。事实上苏联今天有六十个部,比我们更多,当然我们也不是要模仿苏联,一切还是由本身的需要出发。
政务院不可能经常领导这三十个单位,所以下面设四个委员会协助办理。这四个委员会是:政治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下辖五个部门,财政经济委员会下辖十六个部门,文化教育委员会下辖六个部门。另外还有外交部、华侨事务委员会和情报总署,是直属政务院的。一共是三十个单位,重点在于财政经济,其次是文化教育。这样做法会不会降低工作效率呢?根据过去解放区政权建设的经验来说,是不会的,而且还可以把工作推行得既快又好。政务院下面设立人民监察委员会的目的是为了建立监察制度,监察行政部门,如公务人员是否执行了政府的决议和政策,是否有贪污腐化等情形。
军事方面,我们估计国内解放战争还要打一年左右,才能全部、彻底、干净地消灭反动派。因此,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要继续存在,同时将来也要领导巩固国防的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署,受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领导,这不用多做解释。
至于地方的统一制度,目前因为全国还没有完全解放,所以它的组织如何,只好留给将来中央人民政府去决定。
一九四九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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